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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本科生院非事业编制合同用工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30

因工作需要,本科生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

非事业编制合同用工人员。

二、岗位名称

1、教务处教学秘书

2、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促进师

3弘毅学堂教学综合管理办公室教学秘书

三、基本条件

1、教务处教学秘书: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表现优秀;

3)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良好的科学与人文素养;

4)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有较强的中英文文字处理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写作能力;

5)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11日以后出生)

2、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促进师: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尊师爱生,有全局观念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团结合作意识;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表现优秀;

3)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背景,精通英语,英语口语突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专业者优先;

4)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有较强的中英文文字处理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写作能力;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11日以后出生)。

3、弘毅学堂教学综合管理办公室教学秘书: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表现优秀;

3)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有较强的中英文文字处理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写作能力;

4)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11日以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海外学习背景优先

四、聘用岗位待遇

1、本次招聘岗位为非事业编制合同用工人员,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

2、聘期内执行武汉大学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相关规定。

五、招聘程序

1、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应填写《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应聘申请表》(见附件),于1013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tongjiehero@whu.edu.cn

2、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根据一定比例确定笔试人选。

3、面试和笔试:初审通过者安排面试和笔试,应聘者请携带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参加面试,面试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审批聘用。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招聘工作小组综合考试情况推荐人选,经院务会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人事部审批。

5、通过面试被录用者,工资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六、其它事项说明

1、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按学校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2、经研究无合适人选,可不产生拟录用人选。

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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