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专栏
当前位置 :   首页  >  人事部  >  人员招聘情况  >  正文

武汉大学“卓越博士后”计划2023年全球招募公告(第二批、第三批)

发布日期:2023-07-04


为吸引优秀青年人才来武汉大学开展研究工作,支持和培育具有发展和创新潜力的青年人才追求学术卓越、勇攀科技高峰,学校特设立“卓越博士后”计划。现启动2023年武汉大学“卓越博士后”计划第二批和第三批申报与评选工作。诚挚欢迎潜心学术、勇于开拓的青年人才申报。

一、薪酬与福利待遇

1.一般申请人校发年薪30万元(税前),特别优秀的年薪可达40万元。所在单位、合作导师可根据申请人的综合情况给予额外资助。

2.福利:提供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补贴或博士后公寓,并享受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待遇。

3.职业发展通道: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在站期间可申请副高级岗位资格。符合学校引进人才政策并满足出站条件,可申请学校教职。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端正,科学态度严谨,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三年,或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较强的学术潜能。

4.已初步选定研究团队或课题组,并与团队或课题组负责人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其他说明:

1.在站博士后合同结束日期距申报截止日期6个月之内的,可申报相应批次评选。

2.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申请人,经所在单位推荐,可直接入选武汉大学“卓越博士后”计划。

三、评选程序

申请人向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各单位从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背景、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拟开展研究内容的创新性及对所属学科领域的推动作用等方面评选推荐,人事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报学校审批,审批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入选名单。

四、申报材料

1.《武汉大学“卓越博士后”计划申请书》;

2.证明材料:

1)身份材料:有效身份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满足博士毕业要求的证明,国<>外获得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学术和科研水平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等,其中:论文提供全文(未发表的额外提供论文接收证明)及收录检索证明,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承担科研项目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专家推荐信3封,包含博士导师推荐信(在站博士后不限制推荐人)。

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50M),发送到申报单位联系人邮箱中。

五、时间安排

1.第二批申报与评选

个人提交申请时间:2023815日前

单位报送材料时间:2023831日前

学校结果公布时间:20239

2.第三批申报与评选

个人提交申请时间:2023930日前

单位报送材料时间:20231031日前

学校结果公布时间:202312

六、有关说明

1.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入选者,来校办理手续时需查验其学位证书。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将取消其入选资格。

2.学校将为入选者发放武汉大学“卓越博士后”计划入选通知书,入选者须按照通知书上的要求来校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3.进站后须全职在武汉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七、联系方式

1.武汉大学各单位博士后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2.学校人事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027-67811556

 

武汉大学

202374

 

附件1:武汉大学各单位博士后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附件2:武汉大学“卓越博士后”计划申请书

附件3:武汉大学“卓越博士后”计划申请书(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