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专栏

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8-17

2021年,校学术委员会在徐红星院士的带领下,在各位委员的共同努力下,积极行使权力,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了学术决策、学术评价、学术审议、学术指导、学术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学校学术治理迈向更高水平,主要工作如下:

一、优化学术评价,切实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

构建以质量为导向、鼓励多元化发展的学术评价体系,以服务国家需求、引领学术发展的实质性贡献为标准,以产出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的标志性成果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分类评价体系,构建多元学术生态。校学术委员会认真学习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十大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相结合,探索学术评价的新思路。审议了《武汉大学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方案》《武汉大学教学科研高水平业绩绩效实施办法》《武汉大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等文件,并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修改意见。

二、发挥智库作用,积极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

校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等重大学术事项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充分行使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切实履行学术事务管理职责。先后审议了“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工作汇报”、“湖北省‘十四五’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申报材料”、“武汉大学十四五规划”,通过了《关于申请增设及撤销本科专业的报告》《武汉大学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泰康护理学院组建方案》《武汉大学2021-2025双一流建设方案》。各学部学术委员会分别召开会议审议了35个学院(系)的十四五规划和11个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医学部学术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医学体制改革等相关问题。

三、完善治理体系,努力提升学术治理水平。

健全以校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根据学术委员会工作需要,及时开展相关学术委员会的委员调整和增补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学部、学院三级管理体制,深入探索和践行教授治学有效机制。要求医学部机关牵头成立“武汉大学伦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学校科研项目和论文发表的医学伦理审查工作,接受校学术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结合学科建设状态,要求体育部、国际教育学院成立教授委员会并纳入学校-学部-学院(系)三级学术治理体系。

四、加强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

坚持厚植科学土壤,引导师生不懈追求,营造尊重科学、崇尚创新、对学术不端零容忍的良好氛围。校学术委员会坚持每年在新生入学时发放诚信教育材料——《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师生收看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严肃查处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和学风违纪行为,所有涉嫌学术不端举报均严格按照《武汉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开展了调查核实;加大了学术诚信前置审查力度,所有评奖评优、项目申报均需对候选人进行学术诚信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