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根据《武汉大学章程》和《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有关精神,遵循学术兴校、依法治校理念,认真履行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持续加强学校学术委员会建设,健全更加科学有效的学术治理体系,助力学校学术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学术体系,健全学术管理体系架构
积极探索建设符合学校实际、以校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结合“学科建设年”发展目标,成立学校学科建设委员会,主动谋划并研究、评议学校学科规划和发展相关事项。进一步完善“校学术委员会—学部学术委员会—院系教授委员会”三级学术治理架构,做好学部学术委员会、院系教授委员会的委员调整和增补工作,切实保障“教授治学”有效机制。探索加强学部学术委员会在促进学术资源打通共享、拓展新领域培育新方向、引领学科发展共识方面的积极作用,激发学部层面学术治理活力,搭建学科交叉融合、新兴学科发展的平台,发挥有组织科研及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协同优势。
二、聚焦一流标准,有效履行学术治理职能
2023年召开学科建设委员会全体会议3次,就学校学科优化调整、学科发展规划、研究机构设立撤并等事项开展评议,积极发挥学科建设委员会在我校学科发展顶层设计、政策制定与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快促进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提升“双一流”建设水平。针对学校“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情况积极建言献策。审议《武汉大学关于新时代学科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武汉大学关于深入推进学科交叉融合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召开若干场学部学术委员会会议研究学科建设集群发展战略、院系学科发展顶层规划、学科建设先进单位推荐等事项,共谋学科高质量发展路径。成功举办武汉大学首届新工科论坛,汇聚国内外知名学者共同探讨新时代新工科教育实践等方面的新模式和新机制。
三、恪守学术道德,加强推进学术诚信建设
将学术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作为立校之本和事业之基,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武汉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等要求,协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学术诚信教育,坚持在新生入学时发放诚信教育材料《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不断提升师生的科学道德、学术规范;在科技伦理审查方面,完成教师科技伦理线上审核服务模块,提高审核效率,促进工作提质增效,为学校营造优良科研创新环境;坚持零容忍原则,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根据学校相关部门委托,在项目申报、评优评奖、人才引进等推选过程中开展教师学术诚信情况核查,2023年完成各类学术诚信情况核查逾两千人次。多措并举着力构建弘扬优良学术学风的长效机制。
四、优化评价模式,持续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破“五唯”为导向,围绕《武汉大学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完善体制机制”、“优化教育教学”“改进成果评价”“创新人才评价”等重点任务,进一步凝聚教育评价改革共识、巩固改革成效。引领全校师生充分认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教育评价改革精神要义和改革部署,遴选优秀成果结集出版《武汉大学新时代教育评价理论与实践研究》,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我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中的有力举措、特色亮点及进展成效,为持续开展教育评价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