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专栏

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2016年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10-27

 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2016年工作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武汉大学章程》和《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精神,校学术委员会在2016年修订了《武汉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对学校学术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评定和提出咨询意见,促进了学校学科和学术发展。现将工作具体汇报如下:

一、强化制度,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体系

1.修订《武汉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

制度规范是学术委员会工作的重要保障。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强化学风建设责任实行通报问责机制的通知》(教党函[2016]24号)的精神,校学术委员会将《武汉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修订为《武汉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武大发字[2016]21号),在校学术委员会、学部分委员会全体委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中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教育部备案。

、教授治学,决策审议学校重大事项

1.审议本科教学评估和专业调整情况、学科评估和学科调整情况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情况

2016年6月24日召开校学术委员会扩大会议,邀请校学术委员会和学部分委员会全体委员共同审议本科教学评估和专业调整情况、学科评估和学科调整情况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情况,并就学校学科发展战略听取了委员的意见。

2.评审武汉大学对外拓展办学方案

2016年9月8日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邀请校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听取《学校关于拓展办学空间问题研究》,并就武汉大学深圳分校事宜听取委员意见。

3.评审武汉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2016年11月7日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邀请校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听取武汉大学8个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并对专项规划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此前,各学部分委员会分别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该学部的院系“十三五”规划,并提出了书面修改意见。

4.开展学位点动态调整

201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新增网络空间安全、药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新增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并自主设置保密管理目录外专业,同时撤销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撤销科学技术史、交通运输工程、风景园林学、中药学、艺术学理论等五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九届十次会议讨论通过新增设计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撤销中西医结合临床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工程硕士的生物医学工程领域,教育硕士的学科教学(语文)和学科教学(英语)领域等四个学科,将在2017年报请国务院学位办审核批准。

5.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了《关于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相关问题的调查问卷》,参与了修订培养方案的调研工作,就上一版培养方案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对新的培养方案修订提出了建议。

三、坚持导向,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校学术委员会将改进学术评价导向与严肃处理学风违纪和学术不端行为相结合,坚持正确引导,惩防结合、标本兼治,营造“尊重学者,崇尚学术”的良好环境。

1.加强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建设

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各学院(系)认真学习贯彻《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文件精神。坚持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校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2016年核实受理涉嫌学术违规事件与去年同期下降50%。所有受理涉嫌学术不端事件分别按程序进行了独立调查,并提供明确的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

2.积极推进新增导师遴选工作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暂行规定》(武大研字〔2015〕6号),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新增导师遴选工作,在研究生导师考核、遴选工作中严格实行“学术不端行为”一票否决制,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经武汉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讨论后决定,新遴选博士生导师99人,新增跨学科博士生导师38人,新遴选学术型硕士生导师170 人,新增跨专业硕士生导师10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