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字〔2012〕18号
全校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方卿任信息管理学院院长;
王新才、黄如花、陆伟任信息管理学院副院长;
免去陈传夫的信息管理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李纲的信息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12年9月28日起计算,方卿、黄如花、陆伟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校长:李晓红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