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字〔2013〕12号
全校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宋朝阳任研究生院副院长兼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处处长,免去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平台建设处处长职务;
何莲任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兼平台条件与成果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产学研合作处副处长职务;
金晶任审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志强任中南医院(第二临床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行环任中南医院(第二临床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徐炜任社会学系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慈勤英任社会学系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国荣任历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汪火焰任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谢志雄任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许汉生因年龄原因转任研究生院调研员,免去其研究生院副院长、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处处长职务;
陈鑫因年龄原因转任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调研员,免去其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平台条件与成果管理处处长职务;
任纮因年龄原因转任审计处调研员,免去其审计处处长职务;
免去周长城的社会学系副主任职务;
免去桂胜的社会学系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新华的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王建波的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13年4月26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校长:李晓红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