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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宋朝阳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2

武大字〔2013〕12号

全校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宋朝阳任研究生院副院长兼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处处长,免去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平台建设处处长职务;

何莲任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兼平台条件与成果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产学研合作处副处长职务;

金晶任审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志强任中南医院(第二临床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行环任中南医院(第二临床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徐炜任社会学系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慈勤英任社会学系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国荣任历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汪火焰任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谢志雄任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许汉生因年龄原因转任研究生院调研员,免去其研究生院副院长、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处处长职务;

陈鑫因年龄原因转任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调研员,免去其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平台条件与成果管理处处长职务;

任纮因年龄原因转任审计处调研员,免去其审计处处长职务;

免去周长城的社会学系副主任职务;

免去桂胜的社会学系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新华的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王建波的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13年4月26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校长:李晓红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