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党字[2016]23号
全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武大党字[2014]73号)相关规定及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
罗春明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免去其纪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仲华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左征军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免去其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刘金才任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
刘会胜任文学院党委副书记;
宋俊杰任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基础医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孟威任电气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基础医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张栋梁任水利水电学院党委副书记;
陈阳任电子信息学院党委副书记;
洪燕任基础医学院党委副书记,免去其校医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汪志良任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免去其电子信息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陈东明的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王红的社会学系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王绍军的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康俊明的电气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史振华的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职务;
上述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16年4月8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16
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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