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字〔2016〕43号
全校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艺术学院行政领导班子组成如下:
院 长:刘丹丽(聘任)
副院长:黄献文(试用期1年)
王文斌(试用期1年)
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属于提任的领导干部有试用期,试用期1年;未进入艺术学院行政领导班子的原艺术学系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其职务自行免去;刘丹丽的任职时间以其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为准,其他干部的职务任免时间从2016年12月20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校长:窦贤康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