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字〔2018〕25号
关于李振任职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单位: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李振任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兼科研项目管理处处长(试用期1年),任职时间从2018年10月26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校长:窦贤康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