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字〔2020〕27号
关于姜昕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单位: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姜昕任本科生院副院长兼质量管理处处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本科生院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谷岩松任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兼产学研合作处处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研项目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陶军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兼学术服务处处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项目开发与成果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李勤任本科生院副院长兼学生工作处处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任春秀的水资源与水电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职务。
上述干部的职务任免时间从2020年11月3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校长:窦贤康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