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字〔2020〕28号
关于黄应军等免职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单位: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黄应军的先进技术研究院副院长职务,从事专项工作,保留待遇不变;
免去石玮的财务部副部长职务,从事专项工作,保留待遇不变;
免去张伟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层副职)职务,从事专项工作,保留待遇不变;
免去于子松的后勤保障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马楚的教职工校外住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层副职)职务,从事专项工作,保留待遇不变。
上述干部的免职时间从2020年11月3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校长:窦贤康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