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在各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兄弟高校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海内外校友和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学校成功举办了庆祝建校130周年系列活动,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在校庆筹备工作中,全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全力支持、广泛参与,涌现出一大批胸怀大局、倾情奉献、勇于担当、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师生员工团结一心、担当作为,学校决定开展130周年校庆专项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原则
坚持注重实绩、公平公正、统筹兼顾的原则。
二、表彰项目
(一)130周年校庆活动突出贡献集体
评选标准:全程参与校庆工作,牵头或负责多个重要校庆项目,作出重要贡献,具有示范性和典型性的学校二级单位。
评选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全校二级单位总数的15%。
(二)130周年校庆活动先进集体
评选标准:阶段性参与校庆工作,在校庆主要活动中牵头或负责至少一个项目,发挥积极作用、作出积极贡献的学校二级单位。
评选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全校二级单位总数的20%。
(三)130周年校庆活动突出贡献个人
评选标准:全力投身校庆工作,负责或承担校庆主要活动并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原则上应为学校各级各类校庆工作专班成员。
评选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各级各类校庆工作专班成员的10%。
(四)130周年校庆活动先进个人
评选标准:积极参与校庆工作、承担或参与校庆主要活动有关工作并作出积极贡献的个人。
评选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各级各类校庆专班成员的20%。
(五)通报表扬
对积极参与校庆工作,圆满完成相关任务的教职员工进行通报表扬,总人数不超过相关人员总数的30%。
学生志愿者表彰工作由校团委牵头统筹,表扬人数不超过各类学生志愿者总人数的30%。
三、评选组织和程序
(一)评选组织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庆工作、组织工作、人事工作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主任委员,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校庆筹备工作组副组长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校庆专项表彰评选委员会,负责指导校庆专项表彰的评选工作,研究确定表彰建议方案,报学校决策会议审议。
(二)评选程序
1.申报。各二级单位可按照表彰项目评选标准,据实申报相应表彰项目候选单位和个人,填写《武汉大学130周年校庆集体表彰申报表》(附件1)、《武汉大学130周年校庆个人表彰申报表》(附件2)。其中,各校庆筹备工作组所属单位将申报表提交至筹备工作组牵头单位,非校庆筹备工作组所属单位将推荐表提交至本单位所属分党委。
2.推荐。各校庆筹备工作组在申报基础上,研究拟推荐表彰对象及类别,填写《武汉大学130周年集体表彰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3)、《武汉大学130周年校庆个人表彰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4)、《武汉大学130周年校庆通报表扬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报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各分党委在申报基础上,研究确定拟推荐表彰对象及类别,填写附件3、附件4、附件5,报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原则上各分党委推荐个人表彰人选不超过3人,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不推荐。
3.评选。学校校庆专项表彰评选委员会对推荐出来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评选,研究确定拟表彰集体和个人。
4.总结表彰。学校决策会议审议通过,发文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此次推荐、评选活动,广泛发掘典型,确保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二)推荐工作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坚持严谨、规范、公开、务实的原则,增强推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贡献突出、师生认同的典型推选出来。
(三)请各校庆筹备工作组、各分党委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于1月5日17:00前将有关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报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130xqb@wh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130周年校庆集体表彰申报表
2.武汉大学130周年校庆个人表彰申报表
3.武汉大学130周年校庆集体表彰推荐情况汇表
4.武汉大学130周年校庆个人表彰推荐情况汇表
5.武汉大学130周年校庆通报表扬推荐名单汇表
武 汉 大 学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