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党纪字[2021]2号      发文单位:监察专员办

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各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廉洁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崇德尚廉、遵规守纪,营造清正廉洁的育人环境,结合《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学校党委定于2021年9月在全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清廉校园 树新风正气

二、活动内容

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律法规,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中央一体推进“三不”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传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形成落实“十四五”规划合力,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实保障,重点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纪法同行”集中学习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分领域、分层次、有针对性开展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要发挥龙头作用,组织安排专题学习讨论,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珞珈干部大讲堂、专题报告会、支部主题党日、支部党课等形式,深化党纪法规专题学习,使党员干部和师生自觉在制度和规矩下工作生活。[责任单位:纪委监察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

(二)开展“清廉校园”共建共享活动。落实清廉湖北建设部署,全力推进清廉校园建设,把清廉文化建设贯穿人才培养和“双一流”建设始终,形成全体师生参与,各单位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的清廉校园建设格局。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要开展一次专题研究,确定具体推进计划。通过举办高层次人才培训、新教工岗前培训等组织教师深入学习师德师风、学术规范、廉洁纪律要求(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在新生入学教育中广泛开展诚信教育,举办廉洁诚信教育主题班团会,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创作廉洁文化作品并积极向相关机构选送,在广大学生群体中树立廉洁诚信、勤俭节约意识,养成良好学风考风(责任单位:学工部、研工部、团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清廉家风传承活动,举办“庚续红色基因 让书香飘万家”诵读活动(责任单位:工会)。开展主题书画摄影、艺术创作作品征集活动,举办作品展览(责任单位:离退休工作处)。利用网络媒体、校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加强廉洁教育宣传,营造清廉校园氛围(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单位)。推进校廉政文化建设研究会建设,组织廉政文化研究学术研讨和交流,展示廉政文化理论研究成果(责任单位:纪委监察部)。

(三)开展“镜鉴自省”警示教育活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将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作为重要抓手,通过编印下发《作风建设手册》《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师生知敬畏、知镜鉴。开展科研领域廉洁专题教育,提升科研人员廉洁意识。[责任单位:纪委监察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

(四)开展“清廉有为”作风提升活动。结合学校深化管理与服务工作作风建设系列活动,深入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院系机关开展管理与服务工作作风督查,进一步优化各项服务师生工作流程,推进信息化水平、提高服务效率,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对各单位落实学校党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若干举措》情况进行检查。对二级单位换届工作进行监督,积极稳妥为受到不实举报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让清廉成为选人用人鲜明导向,激励干部敢担当善作为。持续加大正面宣传,深入报道一批学校管理服务方面的先进典型,编印下发《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形成作风建设比学赶超浓厚氛围。[责任单位: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纪委监察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主题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带头讲党课,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各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措施,既要完成“规定动作”,又要做好“自选动作”,在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将宣传教育月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相结合,集中开展一系列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三)强化督查考核。纪委监察部要充分运用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学校二级纪检组织负责人、各单位纪检工作负责人及纪检员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为活动有效开展提供纪律保障,确保各项活动落实落地。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分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评。

各单位活动开展信息及时报纪委办公室,活动总结于2021年10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纪委办公室。联系人:郝晋,联系电话:68752636,邮箱:jwo@wh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语(供参考)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