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宋雅萍等1200人博士学位的决定

文件字号:武大学位字[2021]5号      发文单位:研究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武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武汉大学授予博士学位相关规定,经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一届一次会议评审通过,学校决定授予宋雅萍等1200人博士学位

附件: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武 汉 大 学

2021年6月22日

附件:2021上拟授予学位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