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刘璇等147名自愿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以及到国家重点领域单位就业的2023届毕业生的决定

文件字号:武大毕字[2024]1号      发文单位: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号)要求及《武汉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的暂行办法》(武大毕字〔2016〕2号)、《武汉大学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国家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就业若干措施》(武大毕字〔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核,决定对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西藏、新疆等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的99名(其中本科生38人,研究生61人)2023届毕业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到国家重点领域单位就业的48名(其中本科生6人,研究生42人)2023届毕业生给予表彰。

希望各学院、培养单位继续关心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及到国家重点行业、领域就业创业的毕业生,积极创造条件,助推他们成长成才;广泛宣传受表彰的典型,引导和鼓励学生将个人成长成才与国家民族发展需要紧密结合,到国家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就业创业,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多作贡献。希望全校学生以受表彰的毕业生为榜样,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接续砥砺奋斗,勇担时代使命,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附件:1.武汉大学2023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及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表彰名单

2.武汉大学2023届毕业生到国家重点领域单位就业表彰名单


武 汉 大 学

2024年1月11日

附件:武汉大学2023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及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表彰名单

附件:武汉大学2023届毕业生到国家重点领域就业表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