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完善论文著作成果“一数一源”数据维护长效机制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图字[2022]1号      发文单位:图书馆




全校各单位:

论文著作(以下简称“论著”)成果是学校学术成果重要组成部分,相关数据资源是学校重要的战略资源。为有效解决学校论著成果数据管理目前存在的收录不准不全、数据共享不畅、重复采集填报等突出问题,广泛推动数据应用共享,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特建立完善论著成果“一数一源”数据维护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武汉大学机构知识库”(以下简称“机构知识库”)系统是学校论著成果的唯一数据源,是各单位采集与管理论著成果的数据基础,也是学校开展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导师遴选、人才评价、学科建设等各类管理决策工作所需论著成果数据的唯一来源。

要以机构知识库建设为依托,建立完善多方参与、共建

共享的论著成果“一数一源”数据维护长效机制,即通过部门之间的共建与系统之间的共享,构建学者、学院、学校管理部门等多元参与的数据维护和应用生态,确保学校论著成果数据资产的唯一性、一致性和可用性,充分发挥数据效能,全面提升管理精准化、决策科学化、服务个性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厘清权责分工

1.图书馆

图书馆是学校论著成果数据源单位,负责机构知识库论著成果元数据的采集、清洗、存储和维护,并补充完善各类收录引用与影响力信息;负责论著元数据质量控制,整体把控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按照“最小够用”的原则对接各数据使用单位的共享需求。

2.学者

本校教职员工是个人论著成果数据责任主体,负责在机构知识库“学者中心”进行自身学术成果的认领、提交、纠错、补充、管理等;按照《武汉大学科研成果署名规范(试行)》(见附件)相关要求发表论著成果。

3.二级机构

学校各二级机构是学校论著成果数据审核主体,负责动员并督促本单位学者参与成果认领和提交,及时在机构知识库“机构中心”完成本单位已认领数据的归属审核。

4.管理部门

学校科研、人事、教学、发展规划等归口管理部门是论著成果数据的共同建设、维护与使用单位,根据业务需要充分表达并及时对接数据共享需求;建立机构知识库成果数据认可机制,凡涉及论著成果相关的数据填报需求,均以接口的方式获取数据,并在本单位相关管理系统中提供链接,指引相关人员在机构知识库认领、提交成果数据;向机构知识库回填本单位管理系统中已审核通过的论著数据,实现数据实时同步、双向共享。

此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和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作为科研归口管理部门,还要做好论著成果认领、审核的督促和权威认定工作。

5.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是学校论著成果数据的技术支撑单位,协同各相关单位制订数据和接口标准,提供数据服务与共享技术,保障必要经费投入,确保机构知识库长期稳定运行。

(二)明确工作流程

根据成果信息管理的工作流程走向,对机构知识库的服务流程大致明确如下:

1.数据采集:论文基础数据以网络采集为主,个人填报为辅;著作数据以珞珈文库的藏书为基础,个人可补充填报。论著影响力数据由图书馆和学者持续补充和更新。

2.数据甄别:通过数据清洗和数据整合实现论著成果的机构识别和作者匹配,形成学者的待认领成果。

3.成果认领:学者在机构知识库中认领、编辑个人成果。

4.归属审核:二级机构审核已认领成果,认定论著的归属关系。

5.数据应用:经学者认领、二级机构审核的论著数据方可作为唯一数据源通过数据接口应用于学校各类管理系统,满足各类管理和服务需求。

(三)有序开放共享

参与机构知识库共建的各方通过贡献自身的数据、政策、技术支持,优化系统交互,完善共享机制,构建面向学者、学院、管理部门等的全方位数据共享和多场景数据应用生态。

1.面向学者

通过机构知识库“学者中心”集中认领、填报和补充个人学术成果信息,实现“一次认领、少量填写、数据通用”,切实简化论著填报工作;并可按需导出成果数据或收录引用报告,建立个人主页,提升学术影响力。

2.面向二级机构

以机构知识库成果数据为基础,简化科研绩效统计工作;可视化、多角度展现本机构历年成果,为科研管理和学科建设提供可信数据和决策参考。

3.面向管理部门

通过接口服务及时准确提供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导师遴选、人才评价、学科建设等各类管理工作所需的论著成果基础数据;可视化、多角度展现学校历年成果及相关影响力数据,为学校科研管理和学科建设提供可信数据和决策参考。

(四)提升数据质量

落实数据分层管理机制,学者负责确认个人论著成果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级机构负责本单位成果的归属管理,图书馆负责全局性数据的维护和完善;建立数据修改纠错机制,向本校用户开放机构知识库数据修改申请服务,经数据管理单位审核后及时修改完善;建立数据规范工作机制,提升论著成果数据治理和数据挖掘能力;优化数据质量核查机制,不断提高机构知识库元数据收全率,保障数据准确、真实、完整和规范。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论著成果“一数一源”数据管理工作,协同图书馆全面梳理相关数据资产,把好源头关、质量关、安全关。

(二)广泛动员。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探索数据认领提交激励机制,广泛争取用户参与,推动更多相关部门共享数据,扩展机构知识库数据应用场景,提高成果认领提交主动性。

(三)深化协同。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坚持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推动机构知识库论著成果数据在全校范围内高效率流转和高水平共享。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大学科研成果署名规范(试行)


武 汉 大 学

2022年12月5日


 

附件

武汉大学科研成果署名规范(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科研成果的单位及作者署名,加强学校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客观、真实、有效地反映学校的学术水平并提升科研影响力,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校所有师生员工,以及以武汉大学名义从事学术活动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 本规范中的科研成果是指所有以武汉大学名义从事学术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主要包括:

1.著作(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工具书、参考书等);

2.论文(包括期刊论文、学位论文、学术研讨会的论文集等);

3.专利和鉴定成果(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产品等);

4.转让或获奖的成果;

5.研究、咨询、调查、试验报告;

6.音像制品、艺术作品;

7.计算机软件、课件;

8.除上述成果以外的其他职务劳动成果。

第四条 我校各类科研成果的单位标注中,武汉大学为必须标注的一级单位,学术论文还必须同时标注二级单位。必要时可以标注三四级单位,三四级单位标注规范由各二级单位自行规定。

第五条 各类成果署名单位英文名称应统一按照学校英文主页的标识进行标注,并遵循国际惯例。

第六条 单位署名规范及示例

1.学校署名

我校各类科研成果署名单位均须规范标注学校中/英文名称。

中文名称:武汉大学

英文名称:Wuhan University

2.二级机构署名

学院、独立科研机构、党政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服务与经营性单位的成果单位署名按照“学校+二级机构”的形式规范标注中/英文名称。

中文示例①: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英文示例①:School of Mathematics and Statistics, Wuhan University

中文示例②: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英文示例②:State Key Laboratory of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in Surveying, Mapping and Remote Sensing, Wuhan University

3.非独立科研机构署名

挂靠二级机构的各级科研机构,包括实验室、研究中心、研究基地、观测研究站、智库等,其成果单位中文署名可按照“学校+二级机构+科研机构”的方式或“学校+研究机构,学校+二级机构”的联合署名方式,英文署名按照“学校+二级机构+科研机构”的形式规范标注。

中文示例③: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核固体物理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英文示例③:Hubei Key Laboratory of Nuclear Solid Physics, School of Physics and Technology, Wuhan University

中文示例④:武汉大学信息资源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英文示例④:Center for Studies of Information Resources, School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Wuhan University

中文示例⑤:武汉大学病毒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

英文示例⑤:State Key Laboratory of Virology, School of Basic Medical Sciences, Wuhan University

4.附属医院署名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武汉大学口腔医院三所附属医院的成果单位署名按照“学校+附属医院”“学校+第*临床学院(或口腔医学院)”的形式规范标注中/英文名称。

中文示例⑥: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英文示例⑥:Zhongnan Hospital, Wuhan University

5.其他单位署名

驻外研究院、非直属附属医院等单位的成果单位署名按照“学校+其他单位”规范标注中/英文名称,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中文示例⑦:武汉大学苏州研究院

英文示例⑦:Suzhou Institute, Wuhan University

第七条 因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或其他必要情况的,可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署名。

第八条 作者署名应使用中英文全称(拼),如发文期刊要求缩写,建议将作者姓名全称(拼)在缩写之后以括号形式注明。

第九条 学校有关部门和各二级机构应提高师生员工对成果署名规范化的认识和责任感,使之成为师生学术生涯的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