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武汉大学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文件字号:武大字[2022]25号      发文单位:人事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校战略,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积极投身人才引育工作,在全校营造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根据《关于评选武汉大学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武大人字202251号)精神,经单位申请、部门评议、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授予文学院等12家单位“武汉大学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希望全校各部门、单位向他们学习,牢固树立人才第一资源的理念,积极主动做好人才引育工作,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附件:武汉大学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武 汉 大 学

2022年7月12日

附件

武汉大学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文学院

法学院

信息管理学院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高等研究院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水利水电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

医学研究院

药学院

第一临床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