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单位: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组建武汉大学碳中和研究院、武汉大学《民藏》编纂与研究中心。
1武汉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为校内独立实体科研机构,党组织关系挂靠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党委,授予机构代码、财务账号、人事账号、机构公章等权限;设院长1名,副院长3名;下设综合办公室、学术服务办公室,各设主任1名(非事业编制),另设管理人员2名(非事业编制),按研究院发展需要逐步到位;设教师编制10个(事业编制,研究系列),另可根据研究院发展需要聘用非事业编制教师。
二、武汉大学《民藏》编纂与研究中心为校内挂靠实体科研机构,挂靠哲学学院,授予机构代码、财务账号、机构公章等权限;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下设综合办公室,设主任1名(事业编制)、管理人员1名(非事业编制),按中心发展需要逐步到位;设教师编制10个(事业编制,7个教研系列,3个研究系列),另可根据项目需要聘用非事业编制教师。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