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武汉大学国内合作部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党字[2023]30号      发文单位:党委组织部


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国内合作工作,积极对接国家重大需求,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武汉大学国内合作部。

一、国内合作部是负责统筹协调学校国内合作事务的管理服务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1.根据国家发展战略,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实现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制定学校国内合作及社会服务相关发展规划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学校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军队、企事业单位等国内合作对象的全面合作,并对合作项目的实施状况进行跟踪、督查、评估和考核。

3.统筹全校范围内国内合作事项,协调、指导校内各职能部门、学院开展对外合作相关工作,履行国内合作合同归口管理职责。

4.归口管理驻外研究院的建设与发展。

5.承担上级部署的定点帮扶、对口支援等任务,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开展援疆援藏干部人才选派与管理工作。

6.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国内合作部内设综合办公室、对外合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

1.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部门日常管理与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合同管理职责,承担上级部署的定点帮扶、对口支援等相关工作。

2.对外合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国内合作各项工作的具体协调与执行,为学校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军队、企事业单位等开展高层互访、合作洽谈提供协调和保障,推动学校层面的战略合作协议或专项协议的签订及落实,协调落实驻外研究院建设发展、考核评估等相关事宜。

三、国内合作部的干部职数和人员编制均为7个。其中,部长(中层正职)1名、副部长(中层副职)1名,综合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1名,对外合作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四、原设在党政办公室的定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的对口支援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调整设在国内合作部,涉及到的干部及职数同步调整。其他相关部门涉及到相应机构、职能及干部职数应当调整的,经研究明确后,予以调整。

五、原挂靠在党政办公室的各驻外研究院,均调整挂靠在国内合作部。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