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武汉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党字[2022]76号      发文单位:工会


全校各单位、机关各职能部门:

根据《武汉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武大党字〔2012〕20号)、《武汉大学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武大工字〔2019〕50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2023年年初召开武汉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两代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会议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学校财务工作报告等,总结我校一年来的教代会和工会工作,明确2023年学校、教代会和工会工作的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和重点工作,凝心聚力、求真务实、提升质量、改革创新,为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双一流”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时间安排

2023年年初,会期一天。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成立武汉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雪梅

副组长:吴爱军

成 员: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校工会、人事部、教师工作部、财务部、信息中心、校医院、后勤保障部、保卫部、后勤服务集团、艺术学院等单位负责人。

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党政领导应高度重视 “两代会”的组织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好代表和主席团成员的替补以及提案的征集等工作,确保会议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教代会代表要正确认识《武汉大学章程》赋予教代会的职权,倾听教职工的意见,反映他们的诉求,正确行使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履行代表应尽的义务,依法推动学校民主管理深入发展。

工代会代表要按照《武汉大学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要求,积极履职尽责,密切联系教职工,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积极为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