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党建工作考评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组字[2024]2号      发文单位:党委组织部


各分党委:

根据中央组织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和新修订的《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分党委党建工作考评办法》(武大党字〔2024〕5号),结合学校年度党建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3年度分党委党建工作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2024年1月-2024年3月。

二、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武汉大学参加中国南北极科学考察队师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落实2023年度学校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事业高质量发展成效等方面情况。

三、考评安排

考评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主要包括民主测评、现场考评、述职考评等3个环节。

(一)民主测评

时间:2024年3月底前。

组织民主测评,与本单位2023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一并进行。测评会上,由分党委书记述年度党建工作情况(与领导班子的述职一并进行),包括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党建工作促进单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中心工作情况,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加强改进工作的思路举措等。参会教职工、党员代表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匿名填写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制作的网上测评表(附件1)。

(二)现场考评

时间:2024年3月20日前(在述职考评前完成)。

学校组建考评组深入分党委,对照《分党委党建工作考评细则》(附件2),以座谈访谈、现场考察等方式,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建议,抽查、核查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评定考评单位得分。

(三)述职考评

时间:2024年3月底前。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述职考评工作安排见附件3。

(四)综合评定

时间:2024年4月上旬。

学校根据民主测评、现场考评、述职考评等情况,并结合相关部门意见,对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四、工作要求

开展分党委党建工作考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分党委要高度重视,结合召开教代会、年度考核等工作,认真听取党支部和普通党员、干部、师生的意见建议,全面梳理总结本单位2023年度党建工作,认真做好考评各项准备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认真总结凝练特色做法、找准找实突出问题、从严从实做好整改工作,切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事业高质量发展。

学校党委将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差”等四个等次,对各分党委年度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同时结合日常了解、党建考评、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等情况,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等次,对分党委书记形成综合评价。有关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各分党委要结合工作安排,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所属党支部书记的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锋68756837、李响68754087,zzbdjb@wh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度分党委党建工作情况评议表

2.2023年度分党委党建工作考评细则

          3.2023年度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安排

          4.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要求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4年1月18日

附件:分党委党建工作情况评议表

附件:分党委党建工作考评细则

附件:2023年度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安排

附件: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