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汉大学财务和会计人员业务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财字[2022]34号      发文单位:财务部

武大财字〔2022〕34号

关于印发武汉大学财务、会计人员

业务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管理,规范财务、会计人员从业行为,学校研究制定了《武汉大学财务、会计人员业务考核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武 汉 大 学

2022年12月30日

武汉大学财务、会计人员

业务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范学校财务、会计人员从业行为,根据国家财经法规、人事管理相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组织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财会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岗财务、会计人员(含非事业编制财务、会计人员)。校内设立了二级财务机构的单位可参照执行,考核情况及结果应报学校财务部备案。

第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考绩为主。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的表现;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勤,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精神;绩,指岗位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等完成情况;廉,指廉洁自律和遵守国家法律、财经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等情况。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有财务、会计人员的二级单位可成立考核小组, 具体负责本单位财务、会计人员业务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组长一般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 考核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工 作,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对本单位财务、会计人员不服考核结果的申请进行复核。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七条 财务、会计人员业务考核工作每年进行1次,可与学校人事部门组织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合并进行(以下简称“年度考核”)。

第八条 财务、会计人员考核包括个人评分、群众评分及考核小组评分。个人评分即财务、会计人员自我评分;群众评分即财务、会计人员所在办公室(内设机构级)评分;考核小组评分即由考核小组在综合个人评分、群众评分基础上,审议决定各财务、会计人员的年度业务分值及结果等次。

第九条 个人评分、群众评分、考核小组评分和业务考核结果填入《武汉大学财务、会计人员业务考核登记表》。

第四章 计分规则及结果运用

第十条 设置《武汉大学财务、会计人员业务考核计分规则》,满分100分,主要对财务、会计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工作情况(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规范程度、业务能力、工作质量、工作业绩、管理服务优化)、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劳动纪律五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第十一条 量化考核指标采用评分的方法逐条逐项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 分(含)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财务、会计人员业务考核结果应与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保持一致,其中,优秀等次人数根据学校年度考核相关规定确定。

第十二条 考核设置否决指标,财务、会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一)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学校财务规章制度,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办理违法违规事项且情节严重、造成国家和学校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伪造、编造、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账簿或会计报表的,设立账外账的,受理不真实、不合法原始凭证且知情不举的。

(三)参与策划私设单位“小金库”或知情不举,截留、隐瞒、拖欠应上交收入,侵占学校权益的。

(四)违反学校规定私自享受受派单位待遇或向受派单位索要钱财,构成贪污或受贿的。

(五)不接受财务、审计监督或隐匿、谎报、拒绝提供会计信息或资料的。

(六)《武汉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武大人字[2017]82 号)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

第十三条 下列财务、会计人员考核依据《武汉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武大人字[2017]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新参加工作人员。

(二)学校派出驻外、随任、挂职、对口支援等人员。

(三)由学校派出进修、学习、培训、借调等人员。

(四)因病、事假累计达到一定天数的人员。

(五)涉嫌违纪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第十四条 业务考核结果应作为财务、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奖励性绩效核定、续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停止财务、会计岗位工作半年,进行培训后重新上岗。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培训的,或虽同意培训,但重新上岗后业务考核仍不合格的,报学校解除其人事聘用合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相抵触者,以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 本办法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原《武汉大学财会人员业务考核暂行办法》(武大财字[2015]71号)同时废止。

附件:1.武汉大学财务、会计人员业务考核计分规则

2.武汉大学财务、会计人员业务考核登记表

附件:附表:1.武汉大学财务、会计人员业务考核计分规则2.武汉大学财务、会计人员业务考核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