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精神,我校将于2024年下半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评审。2023年第2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了《武汉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 汉 大 学
2023年3月7日
武汉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精神,学校拟于2024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为做好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聚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一流发展、创新发展、协同发展、开放发展、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基础地位,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指导方针,深入总结我校办学思路、经验与不足,全面展示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成效和办学特色,提出改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规划和措施,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建立健全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构建“三全育人”格局。
(二)坚持推进改革。紧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主线,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严把高校正确办学方向,落实本科人才培养基础要求,提出改进发展意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培育践行质量文化。
(四)坚持方法创新。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提高工作实效。
(五)坚持特色发展。尊重人才培养的多样化特点,结合“双一流”建设目标,依据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注重特色发展,适应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需要。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学校成立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小组和评建办公室,各学院分别成立学院评建工作专班。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执行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副校长
成 员:全体校领导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领导、监督和整体部署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各项工作;审定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自评报告、重要文件及相关数据资料,督查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全过程,对审核评估评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审议、协调和决策。
(二)协调小组
组 长:分管本科教学副校长
副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本科生院院长
成 员:
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党委宣传部,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人事部,财务部,国际交流部,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部,保卫部,医学部,团委,图书馆,信息中心,体育部,国际教育学院,后勤服务集团,校教学督导团等单位(组织)的行政负责人
贯彻领导小组的有关精神,协调审核评估各项工作,确定部门评建工作联络人,落实评建工作任务。
(三)评建办公室
主 任:本科生院院长
副主任:学生工作部部长、本科生院副院长兼质量管理处处长
评建办公室成员来自各职能部门、学院和校教学督导团,其职责是制定全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规划各阶段工作安排,组织、协调、落实审核评估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评建办公室日常工作地点设在本科生院质量管理处,各职能部门需指定一名副处职干部和一名普通干部作为工作联络人。
评建办公室设立7个评建项目工作组、1个评建综合工作组和1个评建专家工作组。
1.评建项目工作组
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学校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重点考察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所必备的质量保障能力及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举措与成效。审核评估的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
根据审核评估范围和内容,依据审核评估要素和要点划分7个评建项目工作组,分别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各评建项目工作组的职责包括编写分项自评报告,提供相应数据、支撑材料,开展评建整改工作。评建项目工作组任务、组长及成员单位见附件。
2.评建综合工作组
评建综合工作组根据审核评估对学校自评的要求,设立自评报告统稿组、状态数据库建设组。
(1)自评报告统稿组
由本科生院、党政办牵头拟定分项自评报告编撰要求,在各评建项目工作组完成分项自评报告基础上统稿、编撰《武汉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
(2)状态数据库建设组
由本科生院、党政办牵头拟定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库采集任务分解方案,组织各职能部门采集、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审核各类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3.评建专家工作组
聘请校学术委员会成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校教学督导团成员、专业认证专家、学校原职能部门和学院领导专家等组成评建专家工作组,组长1人,组员10人。
评建专家工作组的职责是:(1)结合第一类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和学校特点,构建审核评估自选指标体系;(2)协助撰写学校审核评估自评报告;(3)拟定学校审核评估所需支撑材料目录及要求,指导各评建项目工作组收集各种支撑材料,进行支撑材料的汇总归类建档并实现电子化;(4)审阅学校、学院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5)按照审核评估范围,对学校、学院本科人才培养工作进行校内各类评估、检查;(6)为学校评建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等。
(四)学院评建工作专班
各学院成立学院评建工作专班,由党委书记、院长、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专业负责人、本科教育管理干部、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组成。
负责学院审核评估工作组织实施,落实学校各项审核评估工作部署。包括编撰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做好专业评估建设、开展教育教学质量文化建设、填报学院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库、完善并落实本科教学各环节质量标准、清查归档近三年试卷、毕业论文、实验(实习)报告等。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前期筹备阶段(2021.6-2023.2)
1.积极关注审核评估新动态,对审核评估新理念、新要求、新做法开展深入学习研究。撰写并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申请报告》。召开审核评估工作系列宣讲会,分步、逐级向校内各相关单位宣讲新一轮审核评估相关精神。组织人员调研新一轮审核评估试点高校、参加各级各类相关工作培训会,研究评建工作方案。
2.强化党的领导,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落实情况”作为学校对二级单位年度考核的首要内容。修订学院本科教学状态评估指标体系,逐步调整本科教学工作重点,引导学院向审核评估新要求靠拢。
3.深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开展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3版)修订,强化本科教学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提升学校育人能力。开展学院本科教学状态评估、学院质量保障能力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完成本科专业评估工作。
(二)启动阶段(2023.3-2023.6)
1.建立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确定评建办公室(含各评建项目工作组、评建综合工作组、评建专家工作组)、各学院评建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制定“武汉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在4月召开全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动员会。全面学习有关审核评估评建文件,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人员分工与责任,制定详细工作进度计划表。对照教育部审核评估范围和内容,确定审核评估自选指标及常模,明确分项自评报告编撰要求、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库采集任务分解、支撑材料收集整理目录要求等。
(三)自评阶段(2023.7-2023.12)
按照工作进度计划进行自查自评,收集整理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库填报数据以及相应支撑材料,在形成分项自评报告基础上统稿完成学校自评报告初稿。组织专业自评和试卷、毕业论文、实验(实习)报告专项检查工作。根据自评报告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
(四)整改建设阶段(2024.1-2024.9)
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拟定整改建设方案并开展评建工作。修改完善自评报告,整理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收集整理相应支撑材料等。
(五)专家组评审阶段(2024.10-)
由党政办牵头完善专家组评估考察工作方案,正式接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评审。
五、有关要求
1.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是对学校本科教学的全面检查,涉及学校所有职能部门。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审核评估评建任务。
2.各学院评建工作专班要按照学校工作进度,认真开展本单位自评自建工作。
3.审核评估工作重在自评自建,务求实效,对外宣传工作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
附件:评建项目工作组任务、组长及成员单位一览表
附件
评建项目工作组任务、组长及成员单位一览表
项目工作组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审核重点 | 组长单位 | 成员单位 |
一、“党的领导”项目组 | 1.党的领导 | 1.1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 1.1.1 学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情况 | 党政办公室 | 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本科生院 |
1.1.2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情况 | |||||
二、“质量保障能力”项目组 | 2.质量保障能力 | 2.1质保理念 | 2.1.1 质量保障理念及其先进性 | 本科生院 | 党政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部、团委、图书馆、信息中心、体育部 |
2.1.2 质量保障理念在质量保障体系建立与运行以及质量文化形成中的作用 | |||||
2.2质量标准 | 2.2.1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社会及学生等利益相关者诉求的一流质量标准建设情况 | ||||
2.2.2 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落实情况 | |||||
2.3质保机制 | 2.3.1 质量监控部门及其职责,质量监控队伍的数量、结构和人员素质情况 | ||||
2.3.2 自我评价机制、评价结果反馈机制、质量改进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情况 | |||||
2.4质量文化 | 2.4.1 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建设情况 | ||||
2.4.2 将质量价值观落实到教育教学各环节、将质量要求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行为情况 | |||||
2.5质保效果 | 2.5.1 培养目标的达成度 | ||||
2.5.2 社会需求的适应度 | |||||
2.5.3 师资和条件的保障度 | |||||
2.5.4 质量保障运行的有效度 | |||||
2.5.5 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 |||||
三、“思政教育”项目组 | 3.教育教学水平 | 3.1思政教育 | 3.1.1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和“三全育人”工作格局建立情况 | 党委宣传部 | 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人事部,财务部,团委,后勤服务集团 |
3.1.2 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和思政课程建设情况,按要求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课程情况 | |||||
【必选】思政课专任教师与折合在校生比例≥1:350 | |||||
【必选】生均思政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专项经费≥20元 | |||||
【必选】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总数与全校师生人数比例≥1:100 | |||||
【必选】生均网络思政工作专项经费≥40元 | |||||
3.1.3 推动“课程思政”建设的创新举措与实施成效,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以及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的建设及选树情况 | |||||
3.1.4 学校对教师、学生出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置情况 | |||||
四、“本科地位”项目组 | 3.2本科地位 | 3.2.1 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情况;党委重视、校长主抓、院长落实一流本科教育的举措与实施成效 |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 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本科生院、人事部 | |
3.2.2 学校在教师引进、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制度设计中突出本科教育的具体举措与实施成效 | |||||
五、“教师队伍”项目组 | 3.3教师队伍 | 3.3.1 落实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第一标准的情况,落实师德考核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等方面的情况 | 人事部 | 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本科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
3.3.2 教师教学能力满足一流人才培养需求情况,引导高水平教师投入教育教学、推动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上好课的政策、举措与实施成效 | |||||
【必选】生师比 | |||||
【必选】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 |||||
【必选】主讲本科课程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 | |||||
【必选】教授主讲本科课程人均学时数 | |||||
3.3.3 重视教师培训与职业发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核心培训课程,把《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作为核心培训教材,加强思政与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举措与成效 | |||||
3.3.4 加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举措与成效 | |||||
六、“学生发展与支持”项目组 |
3.4学生发展与支持 | 3.4.1 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等以及“强基计划”的招生、培养举措与实施成效 | 党委学生工作部 | 本科生院、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团委、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 |
3.4.2 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建立系统化的学生发展和学业指导体系,探索学生成长增值评价,重视学生学习体验、自我发展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的具体措施及实施成效 | |||||
【必选】专职辅导员岗位与在校生比例≥1:200 | |||||
【必选】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在校生比例≥1:4000且至少2名 | |||||
【必选】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比例≥1:500 | |||||
【必选】学生毕业必须修满公共艺术课程学分数≥2学分 | |||||
【必选】劳动教育必修课或必修课程中劳动教育模块学时总数≥32学时 | |||||
【必选】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人文社科类专业≥15%,理工农医类专业≥25%) | |||||
【必选】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50% | |||||
【必选】本科生体质测试达标率 | |||||
【可选】本科生在国内外文艺、体育、艺术等大赛中的获奖数 | |||||
3.4.3 近五年专业领域的优秀毕业生十个典型案例及培养经验 | |||||
七、“卓越教学”项目组 | 3.5卓越教学 | 3.5.1 实施“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2.0、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以及一流专业“双万计划”、一流课程“双万计划”建设等举措及实施成效,围绕“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开展教研教改项目建设的举措及实施成效 | 本科生院 | 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人事部、财务部、国际交流部、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医学部、团委、国际教育学院
| |
3.5.2 推动“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课堂教学改革,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融合,加强线上教学资源建设,提高课程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举措与实施成效 | |||||
【必选】本科生生均课程门数 | |||||
【可选】开出任选课和课程总数比例 | |||||
【可选】小班授课比例 | |||||
【可选】入选来华留学品牌课程数 | |||||
3.5.3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相关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健全,教材审核选用标准和程序明确有效;对教材选用工作出现负面问题的处理情况 | |||||
【必选】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课程数量与学校应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课程数量的比例 | |||||
【可选】近五年公开出版的教材数 | |||||
3.5.4 资源建设,特别是优质的学科资源、科研资源转化应用于本科教育教学的情况 | |||||
【必选】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1200元 | |||||
【必选】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205类教育拨款扣除专项拨款)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13% | |||||
【必选】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 | |||||
【必选】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 |||||
【可选】国家级教学育人基地(平台、中心)数 | |||||
3.5.5 推动招生与培养联动改革的举措及成效 | |||||
3.5.6 推动人才培养国际化的具体举措与成效 | |||||
【可选】专任教师中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经历的教师比例 | |||||
【可选】在学期间赴国(境)外高校访学的学生数占在校生数的比例 | |||||
【可选】国(境)外高校本科生来校访学学生数 | |||||
3.6就业与创新创业教育 | 3.6.1 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融入专业教育的举措及成效 | ||||
【可选】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数 | |||||
【可选】本科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人数及比例 | |||||
【可选】“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数 | |||||
3.6.2 以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情况 | |||||
【可选】本科生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数及以第一作者获批国家发明专利数 | |||||
3.6.3 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的举措及成效 | |||||
教育教学综合改革 | 学校系统性、整体性、前瞻性、协同性的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与创新实践,且在国际上具有一定代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