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单位:
校党委决定:
姜星莉同志任党委组织部部长;
楚龙强同志任党委宣传部部长,免去其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职务;
蒋明同志任纪委副书记,免去其纪委副书记兼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霄鹍同志任法学院党委委员、书记;
彭国亮同志任第一临床学院(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常委,免去其纪委副书记职务;
朱德友同志不再兼任党委组织部部长;
因年龄原因,孙德元同志不再担任法学院党委书记、委员;
因年龄原因,刘会胜同志不再担任文学院党委副书记、委员,从事专项工作;
免去李平湘同志的第一临床学院(人民医院)党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胡衡同志的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委员职务。
上述干部的职务任免时间从2024年3月19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