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应军等免职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字[2020]28号      发文单位:党委组织部


全校各部门、单位: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黄应军的先进技术研究院副院长职务,从事专项工作,保留待遇不变;

免去石玮的财务部副部长职务,从事专项工作,保留待遇不变;

免去张伟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层副职)职务,从事专项工作,保留待遇不变;

免去于子松的后勤保障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马楚的教职工校外住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层副职)职务,从事专项工作,保留待遇不变。

上述干部的免职时间从2020年11月3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