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生院内设机构干部任免的批复

文件字号:武大人字[2022]50号      发文单位:人事部


本科生院:

你单位关于内设机构干部任免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学校同意:

李韦任创业学院大学生创业教育与实践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彭先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李靖波任弘毅学堂教学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陈苏一任本科生院质量管理处副主任秘书;

叶靓、刘海琼任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秘书,因机构调整,其原任职务自行免去;

免去陆晗昱同志的创业学院大学生创业教育与实践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余艳同志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宁同志的弘毅学堂教学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舒同志的本科生院质量管理处副主任秘书职务。

上述干部中,李宁的免职时间从2021年11月15日起计算;陆晗昱、余艳的免职时间从2021年12月31日起计算;黄舒的免职时间从2022年5月9日起计算;其他干部的职务任免时间从2022年5月26日起计算。

此复

武 汉 大 学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