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社会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组字[2022]20号      发文单位:党委组织部

全校各部门、单位:

校党委同意:

商政同志任社会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内设机构副主任);

免去陈倩同志的社会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内设机构主任)职务。

上述干部的职务任免时间从2022年4月29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