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内设机构干部免职的批复

文件字号:武大人字[2022]22号      发文单位:人事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内设机构干部免职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学校同意:

免去刘静同志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从事专项工作,免职时间从2022年2月28日起计算。

此复


武 汉 大 学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