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单位:
校党委同意:
陈倩同志任社会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内设机构主任);
免去谭德奎同志的社会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职务。
上述干部的职务任免时间从2021年6月29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