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单位:
校党委同意:
李蓉同志任后勤保障部党委专职组织员;
朱金洪同志任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专职组织员;
免去潘春波同志的后勤保障部党委专职组织员职务;
免去王征天同志的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专职组织员职务。
上述干部的职务任免时间从2021年5月12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
全校各部门、单位:
校党委同意:
李蓉同志任后勤保障部党委专职组织员;
朱金洪同志任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专职组织员;
免去潘春波同志的后勤保障部党委专职组织员职务;
免去王征天同志的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专职组织员职务。
上述干部的职务任免时间从2021年5月12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