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部分负责人调整任职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科文字[2021]20号      发文单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高校、科研院所兼职的通知》(中组发〔2021〕6号)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并与省委办公厅商议:

    同意梁伟年同志辞去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顾问职务;

同意王永辉同志辞去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同意艾海滨同志辞去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武 汉 大 学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