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雷诚为工业科学研究院业务副院长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科理字[2021]11号      发文单位: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全校各单位:

为保障工业科学研究院的正常运转和进一步发展,根据《武汉大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武大科理字〔2018〕26号),经民主推荐、考察,学校研究决定,聘任雷诚为工业科学研究院业务副院长,聘期5年,聘任时间从2021年3月23日起计算。免去孙成亮工业科学研究院业务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武 汉 大 学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