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校冬季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5

 

全校师生、员工:

随着冬季来临,各种用电及取暖设备徒增。为保障教学、科研和生活的正常用电,广大师生、员工应努力做好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现就安全用电及节约用电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安全用电

根据武汉大学水电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校内用电必须依相关规定保证安全。

1.各单位在增加、启用大功率用电设备时,应到水电管理中心备案,水电管理中心将从学校供电安全的角度来决定是否同意使用。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线、接电,严禁私拉线路。确需使用的,应到水电管理中心办理报装手续,由相关专业单位实施。

3.学生宿舍严禁将照明供电电源与空调供电电源混用或串接,避免因用电负荷超载或相序不同短路而引起安全事故。

4.学生宿舍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等功率较大的电器,以防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5.电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味、异声、高热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实验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离开房间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开关。

二、节约用电

近几年学校用电量增长较快,电费亦有较大的支出,教职员工及学生都应增强的节约用电意识。

1. 合理使用空调,减少空调的使用频率,节约用电。开空调时应关闭门窗、室内制热温度应设置在20℃以下;提倡下班前半小时提前关闭空调,室内无人时应关闭空调电源。

2.电脑、投影仪、打印机、饮水机等用电设备应根据使用情况设置节能模式或及时关机。

3.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晴天时少开灯;人少时少开灯;离开办公室或其他公共场所时应随手关灯。

咨询停电事宜时可联系后勤保障部水电管理中心办公室

电话:68779537            联系人:唐彪

特此通知

 

 

水电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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