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8

部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放2024年寒假通知要求,124日(星期三)至221日(星期三)期间安排职工轮休,222日(星期四)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现就做好寒假期间后勤保障有关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1、寒假期间,各处、室、中心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和业务运行要求,切实做好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保卫、保密和防火工作,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

 2、各部门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部门负责人要带队深入一线,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122日之前报党政室。重点检查施工工地、校内家属区、务工人员居住地(临时工棚)、幼儿园、家具仓库、配电房、泵房等部位的防火、防盗情况。

 3、放假期间不使用的教室(幼儿园)、仓库、办公室要切断电源、拧紧水龙头、关好门窗。重要设备设施要落实专人管理。

 4、水电中心要做好统筹安排,切实保障寒假期间供水供电正常运行。

5、基建处要加强寒假期间在建和维修项目及临设工棚的安全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6、假期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时间要求,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保证师生办事能找到人、能办成事,并做好值班记录。各部门负责人要确保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紧急事件,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

7、各部门要开展清廉过节提醒,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

8、全体职工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学校休假的时间规定,凡擅自提前离校或逾期返校者,以旷工论处。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部

202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