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转专业公示(4月23日)

发布日期:2024-04-23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经个人申请,培养单位初审与公示(公示无异议),研究生院复核,学校拟批准以下研究生转专业(见附表)。现面向全校师生公示,公示期6天。如对以下研究生转专业申请有异议,可于2024年4月28日17:00前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培养处反映,公示期满未反映则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68754166;联系人:韩老师。

 

 

 

 

研究生院

2024.4.23

 

 附表:4.23申请转专业情况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