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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6年农村学生“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16-06-02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16年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简章,经考生申请、中学推荐,我校严格依照考生上传材料所反映出的基本条件,结合必要的网络信息查询,审核确定以4083名考生获得我校2016农村学生“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周(62日至68日)。            

点击查看名单     

公示期间,如有申述、咨询和举报,按以下渠道进行:  

1)咨询:027-6875 4231(工作时间,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申诉或举报:027-6875 4231(工作时间,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wdzsb@whu.edu.cn(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jwo@whu.edu.cn(武汉大学监察部)  

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便于调查核实。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我校将取消其资格,并将其不诚信行为事实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公示期满后,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确定“自强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数及招生专业,并于6月中旬前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www.aoff.whu.edu.cn)公布。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62  

公示名单中的说明:  

1、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能获得入选资格;  

2、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能获得入选资格;  

3、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或从报名材料中无法确定其符合报名条件者,不能获得入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