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院专栏

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的简章

发布日期:2020-12-21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决定2021继续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招收香港学生(以下简称“香港免试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香港免试生40人。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及办法

1.报名条件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参加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均可报名。

2.报名办法

考生可登录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ecogd.edu.cn),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报名,并通过该网站查询成绩及录取情况。

三、录取要求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对考生参加文凭试成绩的最低要求详见附件。

四、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香港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新生入校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

五、其它

1.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学生与同专业内地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2.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3.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4.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21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jwo@whu.edu.cn。

、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二楼西侧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 423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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