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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学位授予仪式规定

发布日期:2002-07-02

武汉大学学位授予仪式规定

学位授予仪式是学位授予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学位授予仪式规定如下:

一、 名誉博士由学校专门组织学位授予仪式;

二、 选派部分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获得者作为代表参加学校举行的学位授予仪式和毕业典礼;

三、 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或几个单位联合组织学位授予仪式;

四、 学校学位授予仪式可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院士、资深专家、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作为授学位者;学院学位授予仪式除上述人员外,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委员以及部分导师可作为授学位者。

五、 学位授予仪式每年可举行一至两次;

六、 学位授予仪式所用的硕士学位服装由各学院自行解决,博士学位服装由校学位办公室统一提供。

附件1:

学位授予仪式程序

一、 主持人宣布学位授予仪式开始;

二、 奏国歌;

三、 宣读学位授予决定;

四、 学位获得者代表发言;

五、 导师代表发言;

六、 领导讲话;

七、 学位授予。

附件2:

学位服着装规范

学位服作为专用服装,着装应符合下列规范:

一、学位帽

学位帽为方型黑色。戴学位帽时,帽子开口的部位置于脑后正中,帽顶与着装人的视线平行。

二、流苏

博士学位流苏为红色,硕士学位流苏为深蓝色,校(院、所)长帽流苏为黄色。

流苏系挂在帽顶的帽结上,沿帽檐自然下垂。未获学位时,流苏垂在着装人所戴学位帽右前侧中部;学位授予仪式上,由学位授予者把流苏从着装人的帽檐右前侧移到左前侧中部,并呈自然下垂状。授学位者及已获学位者,其流苏均垂在所戴学位帽的左前侧中部。

三、学位袍

博士学位袍为黑、红两色,硕士学位袍为蓝、深蓝两色,学士学位袍为蓝色,校长服为红、黑两色。穿着学位袍,应自然合体。学位袍外不得加套其他服装。

四、垂布

垂布佩戴在学位袍外,套头披在肩背处,铺平过肩,扣绊扣在学位袍最上面纽扣上,三角兜自然垂在背后。垂布按授予学位的文、理、工、农、医、军事六大类分别佩戴。

五、附属着装

内衣:应着白或浅色衬衫。男士系领带,女士可扎领结。

裤子:男士着深色裤子,女士着深色裤子或深、素色裙子。

鞋子:应着深色皮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