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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武汉大学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6

各有关单位: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总书记亲自回信,总理亲自倡议,副总理亲自出席”的全国最高规格的学科竞赛,在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位列第一,为学校的“双一流”建设、学科评估和学位点评估提供了有利的支撑。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选拔优秀团队参加2020年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遵照“及早行动、系统组织”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大赛鼓励师生结合当下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把创新创业成果“写在祖国大地上”,把研究成果应用到战胜疫情中,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高校师生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各赛道参赛规则要点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已获往届全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接受报名。

1. 创意组。在2020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重点培育具有应用前景的高水平项目(如Nature/Science论文,国家级科技奖励等)参赛。

2. 初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3. 成长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初创组、成长组重点培育成长性(例如营收)好的企业参赛。

4. 师生共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已获往届全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接受报名。

1. 公益组。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 商业组。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三)国际赛道

鼓励各学院推荐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参赛项目学生成员为18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统一使用英语。

1. 商业企业组。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 社会企业组。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命题组。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队、企业均可参赛,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项目或公司,可同时参与多个命题。

以上为各赛道参赛要求、参赛组别和对象规则的要点,更详细规定可参考上一届比赛通知《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见附件),具体要求以正式通知为准。三、激励措施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通知》(武大本字〔2017〕75号)精神,学校将设立大赛专项经费,用于筹备和组织大赛,给予参赛团队经费支持,给予获奖团队、指导教师和竞赛组织工作人员学科竞赛方面最高奖励;对做出贡献的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团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将各单位组织和获奖情况纳入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评估。鼓励引导广大师生面向疫情防控需求,集智攻关、科研报国、为国分忧,有效发挥科技创新对打贏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支撑作用,在疫情防控中取得实际应用效果的项目可获得校赛“直通车”资格。

四、提交时间

有意向参加比赛的团队认真筹备,项目计划书提交时间以教育部正式通知为准,关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org.cn 相关信息。

五、宣传发动

各学院(系)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通力合作,协同推进大赛的组织工作。各学院(系)和相关单位应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为大赛选送优秀项目,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为国家和地方疫情防控贡献武大力量。

同时学校为办好大赛专门成立了教练团队,由历届大赛金银奖指导教师组成,各学院可与各教练取得联系,开展宣传、动员、辅导活动。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大赛联系人:王园,联系电话:13871218289;何承达,15171472096;王强(学生),联系电话:15927122133。武汉大学第六届“互联网+”大赛qq群:1063804506。


特此通告

附件:

1. 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活动方案.doc

2. 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doc

赛道活动方案

3. 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道方案.doc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本科生院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