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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校团委2021年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兼职团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8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继续推动我校学生社团改革工作,现面向全校选聘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兼职团干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

二、中心定位及工作职责

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指导中心为校团委内设中心,由校团委分管学生社团工作的副书记分管,以服务学生社团健康发展,服务广大学生全面成才为宗旨,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的事务管理和发展指导工作。主要包括指导学生社团功能型党团支部建设,管理学生社团成立、年审、变更、注销等事务,审批学生社团活动场地,监督学生社团活动开展,组织开展学生社团评优工作,举办社团联合招新、社团文化节、樱花诗赛、樱花笔会等社团文化推广活动。

学生社团指导中心下设七个项目组,分别为社团事务监察组、新闻宣传组、人力资源组、社团活动推广组、秘书组、院系理事组、公关联络组。

三、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上进。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团结同学,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奉献精神。

3.学风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能较好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4.有丰富的学生社团工作经历,在校级学生组织中担任过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在校级学生社团担任主要负责人或在院系担任学生社团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半年及以上;

5.中心主任、副主任原则上须为2018级以上本科生及在读硕士生、博士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6.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者优先。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配合校团委相关职能办公室,协助相关老师做好专业中心具体工作,参与校团委重要活动的组织,协助负责学生社团事务管理和发展指导工作;

2.遵守校团委相关工作规章制度,每周保证一定的坐班工作时间;

3.工作认真细致,责任感强,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本岗位所属工作,保证一年任期。

五、选聘程序

1.报名与推荐。报名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校团委兼职团干部报名表》(见附件 附件校团委兼职团干部报名表.docx)后,由所在分团委(直属团总支)及分党委填写推荐意见。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3日,将报名表纸质版送至校团委团员之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hdxxsstzdzx2020@163.com。

2.资格审查与考试。报名结束后,校团委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完成后,组织合格者进行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根据考试结果,校团委对候选人进行考察,确定拟任人选并公示。

4.任用。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校团委下文并履行相关组织任用手续。

六、相关保障和考核

兼职团干部任期一年,任期届中每两月,由校团委对兼职团干部进行工作鉴定。任期届满,由校团委对兼职团干部进行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由校团委颁发证书并续聘;考核优秀者将给予相应表彰奖励。


联系人:韩老师  13437141680

徐老师  13296565446

胡同学  18086480875

万同学  15272813196

特此通知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