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专栏
当前位置 :   首页  >  团委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 2020-2021 学年度武汉大学大学生理论学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1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大学生理论学习社团:

为了充分发挥大学生理论学习社团在思想引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系统回顾和总结一年来我校大学生理论学习的工作成果,加强基层理论学习社团之间的学习与交流,推动大学生理论学习工作的深入开展,校团委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理论学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选内容

大学生理论学习先进集体(包括8个先进集体,1个工作进步奖,1个工作创新奖)

大学生理论学习先进个人

二、评选办法

  1. 大学生理论学习先进集体

各分会依据《武汉大学大学生理论学习先进集体评比细则》进行申报,填写《武汉大学大学生理论学习先进集体推荐表》及书面申报材料(附图片影像、媒体报道、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经基层团委审核同意后向校团委提交。校团委将组织开展申报材料的评审和答辩工作,最终依据分会自评互评、现场演讲展示和加减分项目组成的总分评选出本年度大学生理论学习先进集体。

  1. 大学生理论学习先进个人

各分会依据《武汉大学大学生理论学习先进个人评选细则及名额分配》进行组织推荐,候选人填写《武汉大学大学生理论学习先进个人推荐表》,经基层团委审核同意后向校团委提交。校团委将对各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本年度大学生理论学习先进个人。

三、总体要求

  1.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及各大学生理论研习分会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评优工作的情况,积极争取党组织对评优工作的指导。

  2.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认真组织并指导大学生理论研习分会按时高效地完成参评工作。同时以此次评优为契机,加强总结宣传工作,推进示范群体建设,进一步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

  3.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及各大学生理论研习分会要配合校理研会秘书处做好评优相关工作。

四、相关说明

  1. 各单位应于 6 12 2300 前将理论学习先进集体推荐表格电子版发送至理研会对外联络部邮箱lyhwl2020@126.com,文件须以分会名称命名。

  2. 各单位应于 6 12 2300 前将理论学习先进个人推荐表格电子版发送至理研会对外联络部邮箱lyhwl2020@126.com,文件须以部门或分会名称命名。

  3. 校团委将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在2020-2021年度大学生理论学习年会上对获奖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联 系 人:贾宇婷

联系方式:15342751153


附件: 附件1:.武汉大学大学生理论学习先进集体评比细则.docx

 附件2:武汉大学2020-2021学年大学生理论学习先进个人评选细则及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3:武汉大学大学生理论学习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附件4:武汉大学大学生理论学习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