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院专栏

武汉大学2020年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宣传解读

发布日期:2020-05-05

 近日,武汉大学发布了《武汉大学2020年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简章》,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继续实行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计划200人左右。

一、报名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考生户籍所在区域属于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考生须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不息;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05610:0052600:00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真实、详尽、准确、清晰的报名材料,完成报名。需要上传的材料有:武汉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新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还需上传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考生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报考我校“自强计划”的考生至多可兼报5所高校(含我校在内)。

三、审核方法

完成报名的考生需要通过两方面审核:一方面是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另一方面,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按照报名条件进行审核。两方面审核都通过的考生即可获得“自强计划”资格。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6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

四、计划分配

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占总资格考生人数的比例,按科类和专业,分配“自强计划”在各省的招生计划,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并报送生源省级招办。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际间进行适当调整。

五、录取办法

公示无异议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在参加高考后,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强计划”(有的省份称为农村专项计划或高校专项计划)志愿。我校将在高考投档分数超过该省份一本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六、入校复查和学业要求

新生入校后,重点对高校专项计划学生进行资格核查,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学生,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要求高校专项计划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各院系依据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办法及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对高校专项计划学生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学习问题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针对性地采取相应补救和帮扶措施。

七、培养帮扶

经济资助。我校在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励志奖学金等方面都对来自贫困家庭的专项学生有具体的帮扶举措,让贫困专项学生入校后的学习没有后顾之忧。

学业帮扶。我校各培养单位积极加强对贫困专项学生在学业、生活上的帮助和关怀,在校期间对学生在生活、心理、学习上的情况进行了解,因材施教,有重点的对专项计划学生进行帮扶,引导学生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就业指导。有针对性地向贫困专项学生推荐生源所在地企业或行政部门宣讲信息,配合相关省市人力资源部门做好生源地学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做好贫困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