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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9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国家留学基金委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目前,2023年创新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已开始,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助类别

创新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项目单位可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教育部“强基计划”试点高校可选派少量本科插班生,每校每年申报规模不得超过5人。不支持申报类别仅含本科插班生的项目。

二、资助内容

创新项目一般仅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奖学金生活费资助。对部分国家急需专业或前沿学科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对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不提供学费资助。

三、申报要点

申报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各单位围绕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双一流高校)、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特色高校重点建设学科申报项目;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项目合作双方应有一定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创新项目鼓励项目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如有其它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担机制,亦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2022年9月20日以前,各培养单位向国际交流部提交电子版申报书及合作协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022年10月1日至20日期间,国际交流部将组织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项目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2022年1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

五、校内咨询方式

欢迎有意向的培养单位积极申报,可咨询国际部张文佳老师,电话87288297,邮箱地址:intoffice@whu.edu.cn

六、详细信息查询

详细信息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页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49

七、附件

 申报书模板.docx





(撰稿人:张文佳  审核人:周烨、刘晓黎)

武汉大学国际交流部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