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先进单位评选表彰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办字[2024]6号      发文单位:工会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32号令)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二级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发挥好二级教代会的作用,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党字〔2018〕25号,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办法》)精神,学校决定对二级教代会施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评选表彰一批二级教代会先进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和名额

已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的全校各单位均可参加评选,评选出10个左右二级教代会先进单位。

二、评选考察内容

此次评选对申报先进单位的二级教代会的自身建设情况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评估考察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二级教代会党政领导是否有力;二级教代会职权是否落实到位;二级教代会代表是否履职尽责;二级教代会组织工作是否规范;二级教代会工作机构是否健全;二级教代会工作创新发展情况。其中,二级单位特别是有关党政工领导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违反《工会法》《劳动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形的,采取一票否决。

为了开展好本次评估和评选表彰工作,各单位须认真按照《评选表彰办法》通知精神,在对本单位二级教代会进行自查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申报。对受到表彰的单位,由学校授予“武汉大学二级教代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自检自评。已建立二级教代会的单位均要在所在单位党委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对照《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武大党字〔2022〕90号)和《评选表彰办法》的规定及要求,填写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先进单位自评表(附件1),认真做好自检自评工作。(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

(二)各单位在自检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申报。拟申报先进单位的,填写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2),并由所在单位党委和二级工会签署意见,同时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所有材料纸质版交至校工会202办公室,电子版发指定邮箱。(2024年5月17日前完成)

(三)学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2024年6月14日前完成)

(四)公示。(2024年6月28日前完成)

(五)学校党委审批并发文,2025年初在学校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对二级教代会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为做好二级教代会先进单位的评估表彰工作,成立武汉大学二级教代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雪梅

副组长:吴爱军

成 员:纪委、监察专员办,党政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人事部,校工会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负责评选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校工会负责人兼任。

已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的全校各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做好自检自评和申报工作,5月17日前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材料的电子版请发至邮箱:51945683@qq.com,纸质版交至工会组织与民主管理部202办公室,联系人:陈玺,电话:68762612。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先进单位自评表

2.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先进单位申报表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先进单位自评表

附件: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先进单位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