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武汉大学“三全育人”示范培育建设项目入选名单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宣字[2020]7号      发文单位:党委宣传部


全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开展“三全育人”示范项目培育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武大宣函〔2019〕13号)要求,经单位申报、资格审核、专家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等程序,遴选产生了学校院(系)“十大育人”特色工作基地、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育人示范岗项目、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培育项目入选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培育建设。各项目所在单位及负责人要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建设内容和标准,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完善优化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成果转化及示范推广等工作,确保将培育建设项目打造成精品亮点,推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提质增效。

二、加强管理考核。要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加强培育建设工作管理考核。“十大育人”体系牵头单位要跟踪相应类别项目进展,切实加强指导,定期开展督导,听取进展汇报。各项目所在单位党委要完善组织领导,落实必要保障,推广建设成果,确保建设实效。各项目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交中期进展情况报告,学校将组织对各项目培育建设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各项目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学校将对各项目开展考核验收,并公布结项结果。

三、严格经费管理。因学校2020年整体预算缩减,现按照特色工作基地3.5万元/项、思政工作精品项目2万元/项、育人示范岗2万元/项、思想政治工作骨干1.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各项目经费支持。两年建设期内,学校层面的支持经费于2020年全部一次性拨付到位,下一年度的建设经费由各单位按照1:1配套。各项目所在单位及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学校经费使用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规范高效、合理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1. 武汉大学院(系)“十大育人”特色工作基地

2. 武汉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

3. 武汉大学育人示范岗项目

4. 武汉大学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培育项目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

附件:附件1:武汉大学院(系)“十大育人”特色工作基地.xls

附件:附件2:武汉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xls

附件:附件3:武汉大学育人示范岗项目.xls

附件:附件4:武汉大学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培育项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