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汉大学关于落实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研字[2023]11号      发文单位:研究生院


全校各部门、单位:

《武汉大学落实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已经2023年第13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武 汉 大 学

2023年9月25日


 

武汉大学落实

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2023年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试点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与目标任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将教育、科技、人才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科学教育、工程教育,加强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为解决我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供人才支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大学举办教师教育,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教师,让优秀的教师培养优秀的学生,是进一步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夯实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基础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教育强国的必然选择。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从2023年起,学校每年通过推免遴选不少于30名优秀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理学、工学门类有关学科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或教育硕士,同时面向在读理学、工学门类的研究生进行二次遴选,在强化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学习不少于26学分的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参加教育实践)。通过“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吸引优秀人才从教,为中小学输送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教师。

二、组织机构

成立“国优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试点工作,研究决定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重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人

成 员:党政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人事部、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附属学校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国优计划”试点工作的具体推进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三、重点工作

(一)招生选拔

1.选拔方式

(1)推免选拔。具备高校推免资格的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出申请,经考查合格可通过推免方式被录取为“国优计划”研究生,攻读“国优计划”相关专业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研究生。

(2)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面向非教育类理学、工学门类研究生进行二次遴选,结合学生专业课成绩和面试等综合考察学生从教潜质,按照“优中选优,严格规范”的原则,遴选“国优计划”研究生。

2.招生单位及专业

培养单位: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测绘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等。

招生专业:推免选拔研究生主要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遥感科学与技术等专业进行。在读研究生二次选拔,面向全校理科、工科各专业。

每年度具体招生和选拔专业,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3.招生计划

推免选拔不少于30人/年,可视报考情况、生源质量等作适当调整。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不设指标限制,根据报名情况及综合面试情况确定。

4.招录程序

以推免方式选拔“国优计划”研究生的相关政策、程序、时间安排、要求等以学校当年公布的推免生接收通知规定为准。以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方式选拔“国优计划”研究生的相关政策以学校当年相关工作通知为准。

(二)培养模式

学校依托与基础教育联系紧密的优势学科拟定并统筹各培养单位执行“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方案,整合多学科的优质师资力量,凝聚高水平的教学团队。加强“国优计划”研究生理科、工科课程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基础理科和工科教学内容,采取理论授课、工程实践、慕课、虚拟仿真教学等多种方式夯实学生理工科知识基础。同时,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系统开设厚基础、宽口径、多样化的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包括不少于18学分的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学技术史等内容,以及不少于8学分的教育实践。全面落实德育导师、学科导师、教育学导师和实践导师的“四导师制”,强化专业素养培养与教学基本功训练。“国优计划”研究生的学制与原学科专业及培养类型所规定的学制保持一致。

加强课程设置、教学组织、教育实践、学术交流等环节的统筹,为推免录取的“国优计划”研究生设计教师教育先修课程,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指导学生从本科第4年开始学习。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支教实践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教育实践学分。开拓更多优质中小学实践、教育教学实践、社会实践渠道,适当认定实践学分。优先支持“国优计划”研究生从事学校助教岗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助。

积极推动面向全体在读学生普遍开设教师教育选修课程。“国优计划”研究生本科阶段选修教师教育课程所获学分可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相关模块课程学分。

攻读非教育类研究生学位且修完26学分教师教育模块课程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在获得原学科专业类别学位的基础上,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时可同时获得教育硕士学位证书。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报告和方案设计报告等都可作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三)激励与保障

1.免试申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量身订制,探索“订单”培养。探索建立与学校附属中小学,湖北省、武汉市等地优质中小学的“订单”培养合作关系,支持优质中小学与“国优计划”研究生签订“订单”培养协议,“订单”培养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毕业后,按协议约定到相关中小学任教。结合学校支教服务、定点帮扶等专项工作的开展,鼓励和支持“国优计划”研究生定向就业。

3.搭建就业平台,组织专场招聘。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国优计划”来校招聘工作。精心组织优质中小学来校招聘,举办“国优计划”专场招聘会,服务“国优计划”毕业生就业。

4.支持从教研究生可持续发展。加大对“国优计划”研究生的支持力度,鼓励优秀学生积极选择加入“国优计划”。建立“国优计划”从教毕业生专业发展跟踪服务机制,支持从教的“国优计划”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是学校承担教育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全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国优计划”在服务教育强国建设、健全教师教育体系、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推进“国优计划”实施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高质量落实好此项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国优计划”实施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到招生、培养、就业等各个环节,需要全校多个单位协同配合、一体推进。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落细。积极探索学校与师范类院校、优质中小学等相关单位的协同育人机制,强化培养供需对接,整合职前职后教师教育优质资源,凝聚育人合力。

(三)细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落实好“国优计划”试点工作作为学校“十四五”时期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成立工作专班,根据任务分工方案安排专人跟进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创新,以“国优计划”组织实施为契机,积极探索研究生培养新模式,向中小学输送高素质教师,为夯实教育强国建设基础贡献武大力量。

附件:“国优计划”试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国优计划”试点工作任务分工

成员单位

任务分工

党政

办公室

将“国优计划”试点工作列入督办体系,进行督办落实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做好学生录取时的政审工作,选优配强“国优计划”研究生德育导师

团委

加强“国优计划”的宣传引导,积极做好研究生支教团的教育引导,鼓励和支持支教团成员报考“国优计划”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优化调整教育科学研究院等相关学科组织架构时,充分保障“国优计划”实施所需的软硬件条件

本科生院

在分配研究生推荐免试指标时向“国优计划”倾斜,向教育部争取下一个年度研究生推免奖励计划

研究生院

统筹协调“国优计划”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培养、学位授予等工作的组织实施,积极支持“国优计划”从教研究生报考博士研究生,协调中小学教师“订单”培养有关工作

人事部

组织协调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程序免试申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国优计划”毕业生招聘工作;邀请优质中小学来校招聘,举办“国优计划”专场招聘会;组织各培养单位定期走访看望在中小学就业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定期开展“国优计划”从教研究生毕业跟踪调查

附属学校

推荐中小学一线名师和教学骨干作为实践导师,配合做好“国优计划”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参与“国优计划”研究生中小学课程教学模块的教学工作;支持在附属学校任教的“国优计划”毕业生职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