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文件字号:武大研字[2023]7号      发文单位:研究生院


全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内外博士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和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以“三全育人”理念为统领,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以博士研究生学制改革为切入点,深入推进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优化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健全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坚持质量导向。博士研究生学制改革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实现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的,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强化质量过程管理,完善质量监督、考核与问责机制,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

2.坚持创新引领。博士研究生学制改革不仅仅是学习年限的调整,更是深刻的博士研究生教育变革,要通过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全员、全过程和全方位改革创新补齐短板,激发活力,提高质量与效益。

3.坚持系统优化。博士研究生学制改革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涉及优化博士研究生教育系统自身的要素、结构和功能以及奖助体系、后勤保障等多方面的工作,全校应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措施,整体协同推进。

4.坚持特色发展。博士研究生学制改革不搞“一刀切”,充分尊重培养单位、导师和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和支持基于学科特点和质量提升的改革创新,实现特色化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措施

1.明确学制与学习年限。普通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或4年,具体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相关学科特点和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实际需要自行确定,经学校审核批准后,从2024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正式实施。鼓励和支持博士研究生提前完成学业,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直博生、硕博连读生以取得博士学籍起计算学习年限,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博士研究生达到最长学习年限须办理结业、离校手续。学校按照博士研究生学制的具体年限收取学费、发放奖助学金,学费和奖助学金标准由学校统筹确定。

2.优化培养方案。各培养单位须在各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明确学制和学习年限,并根据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制改革的需要修订培养方案,完善课程结构,优化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3.创新培养方式。学校鼓励和支持硕博贯通培养方式,进一步优化硕博连读机制,提高硕博连读比例,建立多种方式并存的硕博连读培养体系。进一步加强硕博连读考核环节,强化硕博连读生退出机制,达不到博士培养要求的硕博连读生分流进入硕士培养阶段。学校鼓励和支持培养单位开展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创新,深入推进一级学科大类培养、跨学科培养,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和医教融合培养,以及国际化联合培养等,鼓励和支持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短期访学和国际合作研究项目,鼓励和支持博士研究生参与课程助教、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实践等。

4.强化过程管理。学校和各培养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检查考核,切实将各必修环节(文献研读、学术报告、学科综合考试、科研训练、课程助教与社会实践)抓实做好,强化激励与淘汰分流机制,着力提升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5.严格学位授予。各培养单位要根据博士研究生学制改革的情况,严格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制定与学科特点相适应的多样化创新成果要求,明确设定提前毕业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学校和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体系,严把过程关,将学位论文开题、进展检查、预答辩等制度落到实处,严格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强化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环节管理,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

6.健全质量管控。培养单位和导师要进一步加强对博士研究生学习、研究的管理和指导,强化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提高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产出质量,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学制内毕业率。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率、结业率和超长年限等情况将作为招生计划配置和导师上岗与考核的重要依据。学校和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导师第一责任制,加强博士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健全学位论文质量问责机制,对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论文依规处理和严肃追责。

三、实施保障

1.深入研究,科学决策。各培养单位须高度重视博士研究生学制改革工作,充分了解同类高校相关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制改革及其实施情况,组织相关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进行深入研讨,广泛征求在读博士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并经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党政联席会研究后,将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制改革论证报告和实施方案上报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施行。

2.深化改革,提高质量。学校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以博士研究生学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完善招生选拔机制,优化培养方案,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着力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3.完善政策,加强联动。学校相关部门须根据博士研究生学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联动机制,持续改善博士研究生学习和科研条件,做好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

武 汉 大 学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