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关于基础学科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文件字号:武大研字[2023]8号      发文单位:研究生院


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加强基础研究,打造高层次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平台,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 号)的有关要求,发挥武汉大学“双一流”高校科研与育人优势,探索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新模式,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学校决定启动基础学科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并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改革目标

通过试点先行、分步推进,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新模式,与基础学科研究生创新成果产出的可持续增长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批专业基础深厚、发展潜力突出、创新能力卓越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从而有力推动相关基础学科建设,切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二、基本原则

1.育人为先,培养创新人才。

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育人根本,遵循教育规律和成长规律,构建有效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和模式,将思想引领、价值塑造、能力培养有机融合,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全面发展,推进培养新时代大师级“四有新人”。

2.立足长远,坚持“四个面向”。

密切追踪高水平学科发展动向,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推进科研创新,推动培育高水平原创性成果,不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为解决我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供人才支撑,切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3.合作共赢,交叉协同发展。

组建多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一流师资队伍,开展有组织的科研,给予指导教师充分的培养自主权,“以最优秀的教师指导最优秀的学生”,以期师生双向互促共同发展。

三、试点范围

选择具备条件的A类学科(生物学、化学)所在的2个学院先行试点,培养对象为试点学院招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优先遴选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等。控制规模,强化质量,注重“小而精”,每个试点学院每年入选试点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人。各试点学院自行确定本单位作为项目试点储备人才的优秀本科生、硕博连读生(硕士阶段)人数。

四、具体举措

1.优化项目生源选拔

择优遴选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科研兴趣浓厚、学术潜力突出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进行培养试点,优先遴选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等。探索项目试点入选学生自带博士生指标,并通过完全、充分的师生双向互选,达到指导教师与试点博士研究生的最优匹配,实现“以最优秀的教师指导最优秀的学生”目标。

拉长考察、选拔周期,鼓励试点学院依托弘毅学堂、“强基计划”、本硕博贯通培养等人才培养改革试验特区与计划,在优秀本科生、硕博连读生(硕士阶段)中提前发现、培育与储备项目试点后备人才,选准、选好苗子,定向提供更多优质的教学、科研资源,实现精准化、个性化的前期培养。

2.加强导师团队指导

组建高水平导师团队合作指导,推动有组织的前沿领域科研。加强政策支持,聘用一批基础学科海外学术大师和国际顶尖专家学者加盟,鼓励跨校跨院跨学科互聘导师,构建年龄结构合理、学科知识均衡的一流导师团队,分工明确、协同发力、共同育人。

注重因材施教,在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培养要求基础上,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在拓宽知识广度、夯实知识厚度基础上,引导、激励博士研究生对标国际学术最前沿,开展高水平科研探索;鼓励跨专业跨学科领域选题研究,以实现学科融合、精品孵化与精英培养的集成创新,推动产出高水平原创成果。强化科研育人,厚植家国情怀、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

为作为项目试点储备人才的优秀本科生提前配备指导教师,组织开展相文献研读、学术研讨和科研训练,引导其尽早参与课题研究工作,促进本研环节有机衔接与融通。

3.强化培养资源配置

对试点学院提供培养资源与政策倾斜,探索实施试点学院改革专项经费投入制度,鼓励试点学院大胆进行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倡导共享教学与科研资源,凝练打造育人品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学校、培养单位与导师三方支持与资助合力,为试点博士研究生(包括前期储备优秀本科生、硕博连读生(硕士阶段))提供一流的学习资源、科研环境与生活保障,并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国际化培养、科研奖项评选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与支持。

(1)实施学制改革。结合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周期长的特点,积极推进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制改革,为试点博士研究生提供更长时间、更加稳定的科研训练与生活资助。

(2)优化课程教学。改革课程体系,充分发挥课程教学基础性作用,支持试点博士研究生跨院系选课学习,提升英语语言水平、学术写作能力与实验操作技能,落实试点博士研究生担任课程助教制度;打造高质量创新课程,推进“全英文”系列专业前沿课程建设,与相关特色教材建设;推荐选修国外优秀在线开放课程,实现课程成绩学分认定;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将团队合作学习(TBL)教学模式与自主研讨学习方法结合,有效激发试点博士研究生科研兴趣、强化科研能力与科研思维训练。

鼓励和支持试点学院面向作为储备人才的优秀本科生提前开设学科前沿类、研究方法类、研究学分类等高阶课程,并在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对已完成的相关课程直接予以认可。

(3)搭建科研平台。引导试点学院与国家级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合作,加强科教融合;资助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博士生论坛与学术沙龙等活动,引导项目试点博士研究生与储备优秀本科生、硕博连读生(硕士阶段)积极参加,以拓宽其学术视野,启发创新思维,提升学术组织与交流能力。支持、资助项目试点博士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学习,每位试点博士生在读期间每年应至少参加一次国内学术会议。

(4)开拓国际视野。加强与世界一流高校、科研机构的深度交流合作,签订更多联合培养协议,打造高水平国际合作培养与联合科研平台,为试点博士研究生与储备优秀本科生、硕博连读生(硕士阶段)提供优质国际化学习科研资源;进一步发挥国家公派留学资助优势,重点加强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等申报立项,实现试点博士研究生有组织、成建制派出参与联合培养与攻读博士学位。在读期间,每位试点博士生应出国(境)至少参加一次国际学术交流,具体形式可为国际学术会议、短期科研训练、国际组织实习、联合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等。

4.实施学生动态管理

对试点博士研究生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做实分流培养机制。在稳定试点项目人数总规模前提下,强化前置学业预警与帮扶,落实落细博士生综合考试(考核)、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位论文预答辩等关键环节,依托硕博连读(直博生)退出转硕等制度,实现试点博士研究生“能进能出”,切实严格质量标准,确保改革试点良性循环。原则上,在试点博士研究生培养周期中应至少开展两次分流,且两次分流总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对于分流后的空缺名额,可择优遴选本单位同年级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入。

切实保障试点博士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共进、亦师亦友的导学关系。试点博士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对结项优秀博士研究生,在后续科研学习与职业规划方面,学校可给予更多帮扶与支持。

5.强化项目质量标准

完善一体化科研训练,落实实验室轮转;给予导师充分的培养自主权,强化导师人才培养第一责任,国际导师参与全培养过程;聚焦原创研究,试点博士研究生每年需向试点学院提交课题进展报告,并接受国际专家审阅;优化科研评价,对试点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论文发表等不做硬性要求;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申请博士学位时引入国际同行评议。试点学院应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组建多层级联合考核委员会,在每年年底对试点博士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并给出明确的考核等级。

试点学院需向学校提交年度建设进度报告,全面汇报项目在生源选拔、人才培养、科研产出等方面取得的经验与成果、面临的困难与问题,以及下一步建设思路与举措等内容,并提供展示与支撑材料。学校组织专家开展评定,并同时结合学院调研会、师生座谈会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项目试点实际成效与师生满意度,综合评定试点学院改革成效,并确定下一阶段资源配置与投入计划。

五、工作要求

各试点学院要深刻认识基础学科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建设对开拓基础研究人才自主培养之路,培育基础研究后备力量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加强学院组织领导,优化整合资源配置,结合学科特色与优势,细化制定可执行、可操作的选拔、培养、分流、考核与成果评价具体标准,报学校审核备案后正式实施。

武 汉 大 学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