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汉大学进一步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研字[2023]9号      发文单位:研究生院


全校各部门、单位:

     《武汉大学进一步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学校2023年第十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武 汉 大 学

2023年7月14日



武汉大学进一步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健全和完善我校“服务需求,产教融合,特色鲜明,创新发展”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培养大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结合教育强国建设要求,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准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发展定位,加快优化规模结构,切实转变培养模式,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分类培养,促进特色发展,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服务国家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优化规模结构,科学调整布局

1. 调整优化规模结构。结合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总体规模要求,按照学科专业类别和人才培养特点,有针对性地调整优化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结构。

到2025年,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增量主要用于专业学位,鼓励和支持培养单位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整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逐步提高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总量。学校将各类服务国家需求的专项培养计划执行情况作为调整研究生招生规模的重要参考。

2. 完善招生选拔机制。实施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分类选拔,进一步完善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机制。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产业发展需求,统筹学校资源,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展“项目制”招生试点。探索实施企事业单位以专项经费承担培养成本的“订单式”招生方式。

3. 优化专业学位授权点布局。以国家需求和社会需要为导向,通过自主审核增设等方式,持续优化专业学位授权点布局。积极推动增设数字经济、数据科学与技术、出版、公共卫生等新兴、交叉、国家急需的专业学位授权点。实时撤销一批建设水平不高、培养规模较小、市场需求不大的专业学位授权点。

完善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办法,将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作为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的重要内容,将产教融合和行业协同作为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增设的优先条件,将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等教育评价结果作为调整优化我校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重要依据。

(二)增设特色项目,鼓励创新发展

4. 建设“卓越工程师学院”,创新工程硕博士培养模式。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以增强国家战略人才力量为导向,以培养大批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师队伍为目标,整合我校工程硕博士培养的优势资源,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湖北省五大优势产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前沿领域,构建企业项目牵引、校企理事会管理、产教深度融合的工程硕博士培养新机制。

以工程硕博士项目制培养为基础,积极推进工学交替培养模式:工程硕士校内课程学习1年,企业工程实践累计不少于1年;工程博士校内课程学习1-2年,企业工程实践累计不少于2年,实现理论课程学习和工程实践有机衔接。

搭建校企联合培养的新型产教研实体平台,进一步完善校企共同招生、共同培养、共同选题、共享成果和师资互通、课程打通、平台融通、政策畅通的“四共”“四通”机制。加强与本科卓越人才培养体系的有效衔接与协同。

5. 加强医教协同,提升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培养质量。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强医教协同,以岗位胜任能力为导向,巩固深化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四证合一”培养模式的成效。

进一步提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加强“医学+X”、“X+医学”学科交叉,在重大慢病防治、公共卫生、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数字健康等领域着力培养服务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符合健康中国战略需求的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

加强临床实践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拓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功能和应用范围,为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实训、技能提升提供优质平台。创新临床教学育人方式,切实提升研究生临床思维和实践能力,培养职业发展能力。

6. 聚焦实践问题,加强人文社科特色培养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我校人文社科学科优势,进一步强化价值引领,聚焦服务国家外交战略和“一带一路”战略,重点推进涉外律师、国际仲裁等项目建设,加大涉外人才培养。

紧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积极推动人文社科与人工智能、数据科学等领域交叉融合发展。积极参与所在专业领域、行业国际认证,提升培养项目的品牌效应和国际影响力。

(三)深化产教融合,彰显培养特色

7. 强化课程思政建设,突出育人导向。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强化课程思政建设,设置职业道德与职业能力相融合的课程体系,扩大学术道德和职业伦理教育覆盖面。强化实践环节的思想政治教育,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深度融合。

8. 加强课程体系、案例和教材建设。突出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导向,改造传统课程体系,积极开展模块化课程建设,涵盖专业课程模块、职业素养模块、岗位胜任力和领导力模块、创新发展模块等。

加强实践教学、课程教学与毕业设计、学位论文的紧密结合,强化实务课程和慕课建设,优选教学内容,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形成一批“名师”和“金课”。

积极支持案例立项建设,开展优秀案例评选,资助出版优秀案例教材,不断充实培养资源。加大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的支持。

9. 建设高质量校企联合培养基地。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衔接,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推动建设多个培养单位、多家合作单位共建的专业实践基地。

围绕培养目标推动产教融合,重点打造一批校企联合培养的特色和精品项目。积极加强与重点央企国企、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的联系,以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等为载体,重点建设一批培养成效显著、工作亮点突出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10. 持续优化共同培养机制。推进学校培养单位与行业产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开设实践课程,共同编写精品教材,共同编写教学案例,建立健全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研究生培养的咨询和指导机制。

支持培养单位联合行业产业探索实施“专业学位+能力拓展”育人模式,推进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提升毕业生职业胜任能力。以毕业生就业、职业生涯发展状况和就业单位反馈等为重要参考,持续优化共同培养机制。

11. 推动建设高水平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用好现有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拓展新的国际合作培养渠道,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赴国(境)外一流高校、企业研修,积极推动与国(境)外一流、特色高校开展联合培养,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

(四)加强“双导师”队伍建设,提升培养成效

12. 强化导师育人首要职责。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引导研究生导师将思政教育、学术道德和职业伦理教育与实践环节紧密结合。推动研究生导师进一步转变观念,充分认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教融合为途径的培养模式特点,合理安排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和教学科研活动,着力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言传身教,做好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构建和谐导学关系。

13. 加强导师遴选和岗位管理。按专业学位特点分类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评聘标准,实行动态上岗。新聘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须有在行业产业锻炼实践半年以上或主持行业产业课题研究、项目研发的经历,在岗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每年应有一定时间带队到行业产业开展调研实践。定期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实践教学能力。

14. 提升“双导师”指导成效。完善行业产业导师选聘制度,构建符合不同专业学位类别特点的“双导师”指导运行机制。依托校内导师和产业导师的共同指导开展高质量的应用研究,在培养方案制定、理论课程与实践教学环节中充分发挥双导师作用,努力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校外兼职导师在专业实践、项目研究、课程教学与学位论文写作等培养环节中的指导作用。

(五)强化质量保障,完善评价机制

15. 强化学位论文应用导向。坚持“破五唯”导向,正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范和标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可以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艺术作品等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呈现。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应表明研究生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并在专门技术上做出应用创新性的成果。

16. 加强质量保证和监督。进一步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专业实践、学位论文选题、开题、预答辩、答辩等过程管理,运用好学科评估、学位点评估、学位论文抽检等抓手,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建立毕业生发展质量跟踪调查和反馈制度,健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17. 完善培养成效评价体系。完善教师考核和培养单位绩效评价体系,探索将教学案例编写、行业产业服务等教学、实践、服务成果纳入考核和职称评聘体系。将产教融合培养研究生成效纳入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并与学校支持政策挂钩。根据专业学位的职业性特点,积极引入行业产业与社会团体、专业组织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学位类别开展国际评估或质量认证。

18. 优化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落实培养单位主体责任,规范和加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实训等校外培养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责权利明晰、齐抓共管、优势互补的体制机制。

充分调动培养单位积极性,在产教融合育人、多元投入、职业资格衔接等方面鼓励探索创新。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论坛、前沿讲座、国际化合作培养等方面加大支持,在特色项目、课程与教材、实践教学、技能竞赛等方面加大奖励激励。对形成特色经验、发挥良好示范作用的培养单位、导师和实践基地予以表彰。

19. 稳步推进试点改革。以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为试点,进一步优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机制,在招生规模结构调整、培养过程管理、质量保证、绩效分配等方面形成具体的改革方案,探索形成可示范、可推广的试点改革成果,逐步推动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20. 加强系统联动协同。加强研究生院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统筹协调职能,加强专门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学校职能部门、培养单位联动协同,合理制定差异化学费标准、逐步推进住宿方式改革和研究生奖助政策调整优化,加强实践条件保障。

推动按专业学位类别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组织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的指导和咨询作用。各培养单位应配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职管理人员,提升管理服务质效。

21. 加大经费支持投入。学校加大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经费投入,并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经费分配机制,用于支持和鼓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优化课程设置、推进案例教学、激励培养模式创新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积极争取行业、企业及校友资源,完善多渠道经费投入机制,形成促进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发展合力。